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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07]24号《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建保[2010]59号《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家住房政策明确规定: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油田属独立工矿区,内部职工住房为企业自建自管住房,分为公有住房和集资住房,两类住房均属国家政策性住房;油田住房建设用地为国有划拨土地,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目前,油田住房市场尚不具备开放条件,按照河南油田企业管理制度《内部职工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房户对所购住房,不得违规转让,一经查实,由房地产管理处责令原住户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由房地产管理处强行收回住房或提交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所以,购房职工将所购住房私自出售,是违反国家政策和企业制度规定的行为,并且私自交易取得的住房,不能办理确权办证手续,购房者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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