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初中招生 ㈠ 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2008年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招收小学毕业生。 ㈡ 招生原则 小学、初中招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一律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㈢ 招生计划 1、小学 2、初中 ㈣ 划片招生区域 根据各小学、初中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今年教育中心所属各小学、初中具体招生区片(以下所有“区”均指河南石油勘探局规划建成的职工住宅区,“区域”除外)明确划定如下: 1、小学区片划分: 实验小学:黄山区、泰山区、五一区、中原区东。 一小:恒山区、五一村、测井区、大庆区、录井区、嵩山区、地调区、机厂区、油建区、运输二公司。 二小:双河区域中心马路以北油田各住宅小区(含双河运输、江河、下二门和双河油建区)。 三小:技校、魏岗矿、消防队、水电厂、精蜡厂、医院区。 五小:运输区、地震区、北区、广场区、园丁区、中原区西,华山区。 八小:双河区域中心马路以南油田各住宅小区(含特车区、碱矿区)。 二中小学部:南机厂社区、市教育局划定区域。 三中小学部:钻井区域。 六中小学部:唐河基地区域。 2、初中区片划分 一中初中部:运输区、恒山区、华山区、地调区、地震区、五一村、录井区、医院区、精蜡厂区、水电厂区、技校区、魏岗矿区、消防队区、涧河区。 二中片区:南机厂社区、市教育局划定区域。 三中片区:钻井区域。 四中片区:双江(含下二门)区域。 六中片区:唐河基地区域。 七中:泰山区、黄山区、大庆区、测井区、中原区、五一区、嵩山区、园丁区、北区、广场区、机厂区、运输二公司、油建区。 ㈤ 录取程序 各小学、初中招生由教育中心统一组织进行录取。教育中心划定区片,学校按划定区片组织学生报名。 1、小学 学校组织报名时收验如下证件: 学生本人家庭完整户口薄、住房证(或全额交款发票)、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分区汇总造册后,交教育中心审查核对,批准后填发录取审批表。 2、初中 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鉴于学籍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特对教育中心秋期初中招生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⑴ 中心依据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信息,按照招生划片区域下发《摸底预录学生名单》。 ⑵ 学校按照招生划片区域组织学生报名,审查证件。学生凭《学生证》、《2014年小学六年级调研考试准考证》、本人家庭完整户口薄、住房证(或全额交款发票)件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到所属初中报名。如果学生提供证件和《摸底预录学生名单》信息一致,且没有异议的给予录取,并将确定的招生结果名单直接导入系统。如果学生提供证件与学校招生片区不符的,学校不予审查登记。 ⑶ 对于中心《摸底预录学生名单》上没有的新分住房户子女入学,如果学生提供的证件符合要求,由招生学校汇总后报教育中心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㈥ 报名、验审时间及要求 1、报名及审查 小学 报名时间:8月16日——17日 验审时间: 初中 报名时间:8月15日-16日。 学籍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2、要求 ⑴ 各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必须录取,包括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各初中、小学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 ⑵ 所有学生一律严格按招生原则入学。 ⑶ 对于油田存在的无房户儿童、少年入学,根据河南石油勘探局公共事业部和南阳市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联合下发的《 河南油田矿区职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文件(2013年8月15日)中“按家长工作单位(包括油田所属单位、改制企业和移交单位,下同)所在地划片入学。由员工所在工作单位提出需求,与所在片区学校联系协商,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统筹安排”规定执行,并将学生姓名、学籍编号、家长姓名及家长工作单位等信息通过网络和报纸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⑷ 按照上级政策规定,班额超过规定(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的学校一律不准接收转学生。 ⑸ 各小学、初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允许超计划招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生计划的,特殊情况学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10%,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中心研究同意并在全国学籍信息系统变更计划后方可招生,否则超额学生将无法注册学籍。 ⑹ 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小学升初中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政策,不断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 ⑺ 凡未经允许非正常跨区域入学的,无法正常取得学籍,其学生经费划拨到学籍所在学校;学生成绩考核:合格以上学生成绩纳入学籍所在学校考核;非合格生成绩一并纳入就读学校考核;凡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取消当年“管理先进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学校”等评选资格。 二、高中招生 ㈠ 招生规模及生源 油田教育中心普通高中面向油田、宛城、卧龙、高新、新野、唐河、桐柏等县(区)招生计划1010人。 1、油田一中(原河南油田高级中学):8个班,招生449人,其中正取生204人,分配生204人,择校生41人。 2、南阳市油田一中分校:6个班,招生337人,其中正取生306人,择校生31人。 3、油田四中:4个班,招生224人,其中正取生204人,择校生20人。 ㈡ 关于普通高中分配生 1、分配生指标数测算与分解: 根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宛教基二〔2014〕102号)文件规定,结合教育中心各学校实际, 2014年参加分配指标的学校有油田一中,分配指标204名,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一中招生范围内的各有关初中,具体分配结果见下表。 注:关于油田一中分配生分解到周边县区指标,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油田一中招生范围内的有关初中。 2、分配生招生对象及资格审查 分配生招收在初中一年级注册学籍,连续三年在原学校就读,且报考普通高中分配生志愿的考生。具备相应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审查实行初中班主任、校长和教育中心主管领导三级负责,各初中校长是学校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对申请分配生的考生,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逐人审查确认后报教育中心基础教育科。 关于普通高中招生未尽事宜参照《南阳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宛教基二〔2013〕32号)文件执行。 三、其他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千家万户,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主持,并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选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认真负责的同志具体办理学籍和有关资料的送交工作。 2、关于高中招生要按照南阳市教育局要求,进一步强化管理,把招生录取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一是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二是除省教育厅批准可以在南阳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外,市外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在油田区域开展招生活动。凡市教育局、市招办没有安排在油田范围内进行的招生工作,教育中心各学校的任何人一律不准参与。中心将把招生工作纳入学校管理目标,严格考核。 3、各中小学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要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家长宣传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引导适龄儿童及学生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理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 教育中心中小学招生录取监督电话:63830681。 本意见解释权在油田教育中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file:///C:\DOCUME~1\CHENGS~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2743.png南阳市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 2014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