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花落知春 发表于 2014-12-30 22: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 河南南阳
提醒:1. 同一主题,严禁重复发布!违规“删或禁”!2. 信息均由网友发布,请自辨真伪!
本帖最后由 花落知春 于 2014-12-31 15:55 编辑

校类别:艺独院校;

高校所在地:广西-南宁;
录取批次:艺术类校考A段;
报名时间:1月29-30日;考试时间:1月31日;考试地点:郑州24中学;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广西艺术学院报考QQ群:435057244【验证信息MS371】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国家文化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国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全国6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
报名办法
(一)我院考点设在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山东、江苏、山西、河北、安徽、甘肃、浙江、重庆、福建、黑龙江等15个省。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报名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如为本省不设考点的专业,可跨省报考)。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可直接到我院南宁考点报考或就近选择我院设考的任何一个考点报考(由于各省考点接收省外考生的规定均有不同,考生必须提前准确了解所赴考的省考点是否接受省外考生报考)。
(二)考生按类别(以代号分类)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可以兼报同类别的所有专业(方向)。外省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考试类别;广西考生在考试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兼报不同的考试类别。
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我院可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后划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不分文理科),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等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我院《2015年招生工作章程》)
(二)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原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油田居民网 - 网站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作者花落知春个人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2、该帖作者与油田居民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引用本文时请注意保护作者花落知春的版权;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油田居民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