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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缴物业费时,发现提高物业费将近一倍,咨询物业公司,说是移交以后地方定价。我致电沧州物价局,沧州让咨询任丘物价局,电话问了任丘物价局,任丘物价局明确表示局里并未把物业移交地方,收费定价方仍是管理局。遂又致电华油管理局,接电话的说不了解定价情况,要问问,让我等回复,直到今天一个多月过去,未收到任何回复说明。物业就是各种催,说不交纳要提起诉讼。物业各种自相矛盾,1.提高物业费需要开业主代表会,通过后要在小区公示,这个步骤没有。2.甩锅地方,但是地方并未收到移交,并且任丘物价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地方同类型小区收费是0.5元左右。(PS:水利方面也并未移交地方,强制签字,我家水表有问题,说不签字停水)
到现在并未有任何部门明确回复涨价原因,物业部门收费态度强硬,我们普通业主的权益谁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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