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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11 发表于 2011-8-5 11: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 河南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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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1999年前后,也就是科比首发的第一个赛季里,在某一次专家和球迷的互动中,双方发生了如下对话:
球迷问:科比是如今年轻球员里最优秀的吗?
专家答:你说的最优秀是指全场无人防守的扣篮表演吗?如果是这样,那科比的创意和观赏性确实无人能敌。但如果言归正传,你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答案”。

“答案”是阿伦·艾弗森。
按照美国篮球专家们素有的“语不雷人死不休”的习惯,这句话的前半句有些夸张,但后半句,在当时,却是事实。
阿伦·艾弗森,身高1米83,一个独一无二的人,不仅仅限于球员层面。他大科比四岁,但在那个新秀之年里,他同样显得青涩。但和科比不同的是,他家境贫寒,篮球生涯从街头开始,并以街球之王者的身份成为那一年的状元,进入NBA。在媒体的眼里,街头走出的小伙子们,往往就是“顽劣,叛逆,捣乱,不听话”等一堆用在不良少年们身上的这些词汇的代名词。在科比还在媒体和公众面前保留着温良恭俭让的金童形象的职业生涯初期,艾弗森已完全展示出了他的桀骜不驯,当然还有他无需向任何人低头的速度以及控球才华。
艾弗森从未想过要隐藏自己的个性,而媒体则别有用心地引诱他。他在NBA的第一战,对雄鹿,19投12中,30分,虽然输球,但抢走所有镜头。对公牛,他表现的完全不像一个新秀,毫不畏惧地连续得到30+的同时,留下了连续交叉运球晃开乔丹的经典镜头。也正是这一举动,让他被批为不尊重老将,随后就有了艾弗森著名的回应“在篮球场上,我不需要尊重任何人”。更不尊重的事还在后面,但他和科比等新秀出现在当年的全明星周末的时候,他的衣着装扮震惊了每一个人,他不穿西装,热爱轻袍缓带的嘻哈风格。上身是锐步衬衫,下面肥腿裤子,头顶歪戴着一顶帽子,而且他不怎么分场合,若是在他的主队所在的费城,他的身后定然会出现一群街头朋友,前呼后拥,极尽张扬。
我的文字可以稍稍复述一些他当年的事情,但是艾弗森在当年给联盟带来的视觉和思想的冲击却是绝难复述其万一的。也就在那一片惊呼和哗然中,艾弗森的悲剧命运悄然注定了,他被媒体彻底推到了主流社会的对立面,再无挽回可能。在他叱咤风云的前十年里,他当然可以不在意,但是当命运变脸,当他风华不再,当没有一支球队愿意让他无限度控球(艾弗森的打法当然是必须建立在大量控球的基础上的,即使是拉里·布朗的调教,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点)时,便是彻底的悲剧,最终导致他在NBA无球可打。
他的新秀赛季在人们的追追打打中走到四月,然后他创造了一系列奇迹。以不足22岁的新秀身份。
1997年4月7日对公牛,全场打满48分钟,32投16中,44分。
两天后主场对老鹰,再次打满48分钟,面对抢断王布雷洛克,40分。
比赛结束后马不停蹄飞往密尔沃基,这次休息了五分钟,28投16中,44分。
两天之后,飞往当赛季全明星赛举办地,克利夫兰,32投17中,50分。
媒体有些招架不住了,舌头一僵,发言如下:“无论如何,他是个特殊的家伙。”可艾弗森并没打算停下来。
两天后,29投15中,又是一个40分。
至此,新秀赛季连续五场40+。包括张伯伦,乔丹,科比在内的所有得分狂人们,没有一个能在新秀赛季这样得分。
媒体的脸皮久经考验,当然可以继续战斗,攻击艾弗森独霸球权,特爱出手等等,毫无心理障碍。但从来只为英雄和奇迹喝彩的球迷却不会这么干,从此,艾弗森开始拥有属于他的历十年而不变心的死忠球迷,哪怕如今他已身在土耳其,英雄末路,他的球迷也依然满怀热情地讲述着他的传说。
在科比遇到菲尔·杰克逊之前两年,艾弗森遇上了名帅拉里·布朗,纵然他们之间的争吵和冲突最后基本上闹得天下皆知,但这位重口味的教练却无疑大大改变了艾弗森的人生轨迹。在艾弗森的第三个赛季,他们的合作开始春暖花开。
拉里·布朗在一系列的交易和组装之后,将费城76人队变成了一支防守端的铁血机器,具体地说,是艾弗森进攻,其他人防守。而纵观艾弗森的职业生涯,就可以作出判断,这是最适合他的战术体系了。防守端布下陷阱,诱使猎物上钩,机关发动,断球或迫使对手投篮不中,篮板球直接甩给艾弗森,然后全场目送费城3号三秒钟内贯穿全场。只有他追上别人,没有任何人追上他。
98~99赛季,艾弗森成为NBA史上最矮的得分王,而且在整个职业生涯里,他四次拿到这个奖项。
每一个天赋超群的摇摆人在正当盛年的时候都拥有轰雷掣电般的速度,但艾弗森的速度却完全就是另一个层次的,快到超出你的心理承受。但艾弗森绝非那种出了绝对速度之外一无是处的粗糙天才,事实上,他是运球突破这门技术的集大成者,前无古人,也很有可能后无来者。
从小就习惯了的带球奔跑,十年里的刻苦雕琢,以及街头水泥地上的无数次一对一经历,使艾弗森的球感到了一个完全从心所欲的高度,没有他做不出来的运球动作,更可怕的是,他可以将他几乎全部的运球动作应用于一对一时的带球过人,除去标志性的左右自由切换的双重Cross over,他的前后转身,半转身,停顿等等运球突破技巧无不熟极而流。每一次身侧拉球,每一次手臂颤动,每一次速度增减,每一次鬼魅晃动,当然,还有每一次Cross,都是一次杀机四伏的诱惑,他就在你面前精灵一般的跳动着,只要你流露出半分恐惧,犹豫,以及失误,他闪电般的步伐就会连同他的身体以及那颗篮球在一瞬间“穿越你的灵魂”。他就是用这样的速度和技巧,晃开了乔丹,晃晕了费舍尔,顺便晃得球迷如痴如醉。
更足以增添艾弗森的光辉形象的,是他惊人的斗志,永远一副“谁也别想征服我”的姿态,永远热爱带伤拼杀,把每一场比赛当做最后一次战斗。他传奇般的2001年,是这种形象塑造的精华一笔,最终成为史上最受崇拜的孤胆英雄的赛季。让艾弗森的形象彻底定格于桀骜不驯的悲壮战神。这是他和科比的最大相像之处。

每一个天赋超群的球员最开始所要做的,无非是将自己的某项天赋通过某项简单的技术最大化发挥出来,在最短时间里让自己的天赋发挥作用,然后再加以精雕细琢。比如,年轻的乔丹仅用一个反向垫步就将自己第一步的绝对优势发挥的淋漓尽致。奥尼尔左腰位接球,架肘,转身,地动山摇地扣篮,挡者披靡。巅峰的卡特三分线外持球略作晃动,就会在突破一步+飞扣或者拔射三分两项里任选其一,06年的韦德“向右是突破,向左是投篮”,詹姆斯则是“只要愿意,运球前进便是”。这些人中,有的长于速度,有的长于力量,有的长于爆发力,有的多项兼具。但这些所谓的“技术”,只用他们自己才能用,旁人就算照葫芦画瓢,最终也会力不从心。
但很难将科比归到这一行列。他的天赋不可谓不出色,他也曾在年轻时以华丽的大幅度侧拉球这个并不复杂的技艺过人无数,但事实是科比却一开始就走的是一条漫长而独特的路。他的天赋并不限于速度力量和后卫中优异的身高,以及敏捷性,柔韧性,爆发力这其中的一项。这些每一项单独拿出来,都足以在同时代名列前茅。科比要做的,是以他最得意的,傲视所有人的柔韧性为核心,同步开发这些天赋,绝不偏重于某一方面,他要让这些元素同时出现在自己正在使用的技术。这是一项极为浩大的身体开发工程,而且是齐头并进式开发,这比其他人的专攻一门要慢得多,但是一旦练成,那必然是气象万千,丰赡华丽。这也就注定了,科比在达到他目的之前,所经历的训练和赛场试验要远远多过其他人;也注定科比必然会成为同时代进攻手段最多的球员。这些大有大斗,小有小打的进攻技艺体现着他在身体条件各个指标上的顶级水准。科比的最强大之处就在于他惊人的可塑性,这是一种强大的综合天赋,同时代的外线球员中,再无第二人有这等潜力。而几乎体现在他每一项技术中的柔韧性,则造就了他灵动飞扬的基本风格。而科比整个职业生涯都在追求这种风格的最高境界:轻松完美。最后,他做到了。
相对于科比,艾弗森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他早早地练就神乎其技的运球技巧,早早地学会控制自己如风似电的速度,他的天赋很快就被开发了,比科比要快得多。在98年科比以入选全明星而小领先他一步后,他很快就强势地反超了。他的速度就是一种奇迹,再加上他比任何人都懂得利用速度,以及科比职业生涯后来的大起大落,一切导致了科比直到2006年那个惊天动地的赛季才在个人层面上真正超越他。
事实上,艾弗森无论是才华,性格,技术,还是遭遇,甚至大到命运,都足以做科比的完美对手。所以,对于科比而言,最大的遗憾之一就是,在他和艾弗森这个伟大的对手真正分出胜负之前,艾弗森已经先输给了命运。
所以,虽然科比有很多对手,但在这一篇文章里,我没有提其他人。谨以此向永远的答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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