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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旭 发表于 2012-1-12 12: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 河南省南阳市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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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旭 于 2012-10-22 18:03 编辑

     见证书
              土地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宛城区官庄镇田店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田×贵
   乙方(承租方)孙×堂
  田店村委会所有的原林场位于田店村东南两公里外,
中间有宋庄村,孙岗村相隔,林场现状有原房屋占地,两个
废鱼池占地,水沟占地,道路占地及闲散场地和有效土地大
约共有六十亩左右,地块零碎,地形复杂,土质较差,周边
与唐河县张店镇宋庄村委,孙庄村委,牛三门村委,牛五门
村委,共四个村委十几个村民小组的土地接壤,所以田店村
委和村民不便管理。造成林场土地流失,树木被盗,农作物
被牧等不良的实际情况,2002年至今村内村外无人租赁,集
体经济收到损失。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和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指示精神。各级政府
要加大对农业投资的力度,调整种植业结构,求真务实,共
谋发展,切实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为此,根据田
店村原林场的实际现状,经支部村委研究,并报镇委书记贾
玮,镇长李显庆同意后,村委决定将原林场所辖的土地面积
和其它地皮的面积共计总面积:92.75亩,租赁给祖籍唐河
县张店镇宋庄村委,孙岗自然村的孙×堂使用,田店村委只
有采取这种措施,才能有效的保护土地现有面积和土地质量
从而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具体合同
条款如下:
   一 ,租赁标的物:甲方所有的原林场面积为   亩(含
现有房舍,道路,水沟,闲散场地的总面积)的土地使用经
营权租赁给乙方用于种植业经营。
   二,租赁期限:柒十年(自2004年3月19日起,至2073年3
月19日止)。
   三,租金:每年租金1500元;柒十年总租金为:105000元
(大写:拾万零伍仟元)。
   支付办法: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内(自2004年3月19
日起至2009年3月19日前)的任何一天,甲方可要求乙方一次
性足额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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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 发表于 2012-1-12 13: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省南阳市 联通
{:soso_e179:}
广告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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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爱无疆 发表于 2012-1-12 14: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省南阳市 联通
太强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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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爱无疆 发表于 2012-1-12 14: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省南阳市 联通
平均每亩地每年16元
田店村委只有采取这种措施,才能有效的保护土地现有面积和土地质量从而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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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2-1-12 15: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省南阳市 联通
我们每亩地每年付600块地租,无语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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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发表于 2012-1-12 15: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省南阳市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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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想起你 发表于 2012-1-13 13: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北京市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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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娟 发表于 2012-1-13 20: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电信
无语{:soso_e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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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淘 发表于 2012-1-16 12: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省南阳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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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斯达康 发表于 2012-1-16 13: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山东省青岛市 联通
我小的时候还去林场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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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丶花未开 发表于 2012-1-17 08: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联通
郁闷了  怎么还有这种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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