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45465
- 积分
- 684
- 威望
- 分
- 激情
- 分
- 居民币
- ¥
- 主题
- 回帖
- 0
- 记录
- 日志
- 相册
- 好友
- 注册时间
- 2013-4-14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百无一用是汉族 发表于 2013-4-15 18:30 
只要集体在,村民可住,我就暂住。买了又如何?小产权又如何?难道风向不会在不久后或者我的儿子孙子辈变吗 ...
新农村建设初衷是什么,是改善当地农民居住环境,可外地人呢?可没有拆迁补助,没有房产证,他们的利益谁来保障,只希望那些置业顾问能够为他人考虑一下,不要被金钱冲昏了头脑,做事要实事求是不是。所谓的补交一定费用上市也只是当时政策漏洞而已,既然当时已经存在了,国家还是考虑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可现在呢?国家政策已经明确规定了,可没有什么人情可说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