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州 市 体 育 局 中共郑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文 件郑 州 市 总 工 会郑 州 市 体 育 总 会 郑体总〔2013〕7号
关于举办2013年第十八届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 百城市自行车赛;美利达杯(郑州赛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已经成功地举办了17届。这项活动以倡导绿色出行、环境保护为理念,有利于低碳、节俭,有利于广大市民身心健康,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我市多年来成功地举办该项活动,吸引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极大地促进了我市全民健身运动和自行车运动的普及和发展,也得到了国际奥委会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的一致好评,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众性群众体育活动。由中国奥委会主办,郑州市体育局、中共郑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郑州市总工会、郑州市体育总会承办,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美利达自行车(中国)有限公司协办的第十八届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美利达杯(郑州赛区),将于5月19日在郑东新区举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准备,踊跃参加。附: 2013年第十八届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 美利达杯(郑州赛区)竞赛规程和报名表郑州市体育局 中共郑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总工会 郑州市体育总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2013年第十八届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
—“美利达”杯(郑州赛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奥委会
二、承办单位:
郑州市体育局
中共郑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总工会
郑州市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美利达自行车(中国)有限公司
郑州利达顺发商贸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与地点
(一)时 间:2013年5月19日上午8:00
(二)地 点:郑东新区CBD文化广场
五、竞赛分组
(一)男子组
1、男子甲组:18 -35岁(1995年1月1日—1978年12月31日出生)
2、男子乙组:36-45岁(1977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日出生)
3、男子丙组:46-55岁(1967年1月1日—1958年12月31日出生)
(二) 女子组:18 -45岁,1995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日出生)
(三)全民健身组:60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
六、竞赛办法
(一)公路个人赛(14.2公里),竞赛路线由大会组委会确定;
(二)比赛用车的车型仅限于山地车(型号:26﹡1.9型非光头胎),全民健身组不限车型。车辆、服装等器材自备(参赛者必须佩戴头盔等防护用具),但必须符合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相关规定。比赛时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组委会提供的号码布和车架牌,否则,不计成绩;
(三)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四)全民健身组要求以单位或团队报名,每组12人(每组女远动员不少于3人),可以由家庭、亲友或单位人员组成。在规定时间按比赛规定路线完成赛程的团体,需保持队形,集体通过起、终点;
(五)全民健身组的选手按年龄要求可兼报其它组别参加比赛;
(六)在整个比赛路段参赛者不得超过开道警车,必须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和竞赛规则。违者将视其情节给予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
(七)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述材料,并交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条件:
1、热爱自行车运动的团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参赛人员需身体健康,经常参加自行车运动,具备参加比赛的身体条件;
2、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竞赛年龄组别报名,并交1张1寸照片,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比赛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和专业队运动员退役不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4、大会为参赛人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
5、参赛人员一切费用自理(所需物品自备,如饮水等)。
(二)每人交参赛费30元 (含意外保险费及证件等);全民健身组每队交参赛费200元(含意外保险费及证件等)。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3年 5月15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到郑州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商城路体育宾馆五楼体总办公室)。
电 话:66231703 传真电话:66285585
联系人:郝 栋(13733897780)、赵智彬(18939574838)
报名信箱:zzstyzhbgs@163.com
注:本通知可直接从郑州市体育网站上下载。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参加比赛人员获得名次者将有机会代表郑州市参加第十八届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全国总决赛。
(二)男子甲组、乙组、丙组;
第一名:各奖自行车1台(价值2000元)、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
第二名:各奖自行车1台(价值1500元)、奖金2000元、获奖证书;
第三名:各奖自行车1台(价值1000元)、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第四至六名:各奖自行车1台(价值500元)、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第七至十名:各奖自行车1台(价值500元)、奖金100元、获奖证书;
第十一至二十名:各奖励美利达礼品2件、获奖证书。
(三)女子组:
第一名:各奖自行车1台(价值2000元)、奖金3000元、获奖证书;
第二名:各奖自行车1台(价值1500元)、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第三名:各奖自行车1台(价值1000元)、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第四至六名:各奖自行车1台(价值500元)、奖金200元、获奖证书;
第七至十名:各奖自行车1台(价值500元)、奖金100元、
第七至十名:各奖自行车1台(价值500元)、奖金100元、获奖证书;
第十一至二十名:各奖励美利达礼品2件、获奖证书。
(四)各组参加人数不足20人 (含20人)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奖(五)励标准不变。凡参赛选手均有纪念品。
(六)全民健身组:(以抽奖方式产生)
1、一等奖10名:美利达自行车各一辆
2、二等奖80名:美利达礼品一件
3、三等奖200名:精美礼品各一份
(七)设优秀组织奖(参加20人以上的单位方能参加评选)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第十八届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百城市
自行车赛—“美利达”杯(郑州赛区)
报 名 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组 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男甲 男乙 男丙 女子 全民健身
备注:填表时请在所报项目中打“∨”,可以兼报年龄组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