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395053431 发表于 2014-5-8 09: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 河南南阳
提醒:1. 同一主题,严禁重复发布!违规“删或禁”!2. 信息均由网友发布,请自辨真伪!
根据国家2007年4部委258号文件,经济适用住房5年以上,在上交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后,就可以上市买卖,我在10年前就买了调走职工的二手房,卖了原来的房子,两边的房子都在15年以上。类似我这样的买卖油田二手房的在河南油田有上千家,经常因为房子名不正而影响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我们希望油田领导换位思考一下,体谅我们的苦衷,尽快启动油田二手房的置换或买卖。这样做一是个人掏钱单位减少了供房,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理顺了油田房产管理,三是方便了老百姓生活。何乐而不为?
    当然,对于不满5年的(如华山区),应该治理,我们支持。

油田居民网 - 网站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作者395053431个人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2、该帖作者与油田居民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引用本文时请注意保护作者395053431的版权;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油田居民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