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67328
- 积分
- 10
- 威望
- 分
- 激情
- 分
- 居民币
- ¥
- 主题
- 回帖
- 0
- 记录
- 日志
- 相册
- 好友
- 注册时间
- 2014-12-31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提醒:1. 同一主题,严禁重复发布!违规“删或禁”!2. 信息均由网友发布,请自辨真伪!
昨天在大时代北门东边的酱鸡烤鸭店买了块牛肉26元,我给女老板100元,她随手放到抽屉里,还没找钱又招呼另一顾客。
那位顾客买完走后她才找我钱只给了24元,我说我给的是100元,应找我74元,她非说我给的是50元,争论半天她死活不承认非说我给的是50元,我说我的钱我认识,并给她说了我的钱的特点,钱有点旧, 边沿有很明显的折痕并且发黄还有几处裂痕。让她把收到抽屉里的100元钱拿出来我认认,她不让。
没办法我只好报警,东区派出所的人来了2个警官,我们分别说了事情经过,警官说我报案我必须拿出证据,我说他店里没监控,但我认识我的钱,我把我的100元特点说给警官听,他让老板把抽屉里所有100元拿出来警官数了数共10张,我说让我认认,开始警官不让认,我说为啥不让认,这样处理不公平。旁边有一些人在围观,后来警官说如果10张里面没有我说的特点的钱怎么办,我说没有就算了,如果有就说明是我的。
后来警官终于让我认了我很快就找出来了。但是警官还不给我,说我说的特点不算特殊标记,如果老板再拿出一些钱来或他自己从兜里掏出钱来具备我说的特点那钱也是我的么?我说那当然不是,这是有范围的,只有老板收在抽屉里的钱里面具备我说的特点的钱才是,10张里面就这张一张是,其它地方的钱就算具备我所说的特点也不是我的。但是警官还不把钱给我,让我去法院起诉,法院支持我说的特点就给我,不支持就还给老板。
天呀!我难道为了100元再去费功夫花钱找律师打官司那不太可笑了么?天呀!咋有这样办事的警官,这点小事都分辨不了,没一点辨别是非的能力,或许不想得罪老板?这还是咱们中国的人民警察么?难道我这个哑巴亏就吃定了么?大时代北门东边的酱鸡烤鸭店的老板你的记性就这么差么?是成心的还是由于招呼其他顾客一打岔真的忘记了?谁还敢去你店里买东西呀?我真的冤冤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