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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 发表于 2015-1-3 18: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 河南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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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至2003年,中石化数十万员工买断工龄。但是事前未提请职代会审议通过。企业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并非出自职工自愿,各级石化企业以宣传提纲形
式宣传误导职工,公司党政领导大会小会讲:什么五十岁以上不用了、今后没有内退了,拿不拿补偿金,将来全是临时工了,竞聘不上岗位只给一百多元生活费,补 s p#j^!tW xq
偿钱不拿白不拿,石油公司一改制,你连这个企业也找不着了,早晚都是社会劳
务临时工,何况补偿逐年下降,说买断协解后,个人养老、医保正式退休和本企业待遇一样,不受任何影响等等。总之,协解是方向,光明无限,反之没出路。并且
让各层领导三天两头催进度,要协解任务,基层领导见职工就问:你是买断还是改制,为什么还不签字?不签下岗等等,石化国企改革至今天,不改制不听领导话,@E$Hi,c
在册的干部和职工又是涨工资,又是发奖金,走门路办内退的,月收入1000多元,男55岁、女45岁后至生命终止每月增加发放290——350元,同样工`NKR|9K
龄工作,被骗职工和不听领导话职工,经济收入相差甚远。有的未买断职工,他们天天不上班,然后做自己的事情,但领导还能以各种借口给他们上三险一金,每月
还发生活费。而为企业贡献了青春的中老职工冤苦到连三险一金无人管的地步,我们确认领导是欺骗,是不合理的拉大贫富差距,是把各级管理层及少数不听领导话
员工的富有建立在广大职工新贫困新痛苦的弱势群体之上。

从2005年开始,不断有全国各地的中石化买断员工到北京SF,到国务院信访办、国资委、总工会等机构,都是推回中石化处理。但是中石化总公司摆出一付无赖嘴脸,有关领导大言不惭的说:"我们是有错,但你们也有错,谁让你们当时签字呢?签了就不能改!你们可以通过法律或者其它途径解决吧。"干着违法的事还谈法律,真是笑掉大牙!这是一个国家大型企业该说的话吗?这是一个世界500强企业该做的事吗?难道党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冤案必平,有错必纠,在中石化就不适用了吗?党的SGDB、**到中石化就贯彻不下去了吗?党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和中石化没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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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章、第三条、第四条《平等原则》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章、第三条《双方平等原则》,第五条《公平原则》。《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二十五条《无效合同》,中石化所有职工都应得到同等告知、公平、平等的待遇和权利。任何企业都应遵守国家**的规定:不得以欺诈、欺骗、威胁、误导、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企业误导、欺骗我们职工买断工龄办协解,没有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合理合法的吗?!
匿名 2008-1-20
我们是《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的下岗职工,2000年至2003年,中石化数十万员工买断工龄。2001年中石化集团为了减员分流叫职工买断,川维厂2001年以每年3850元的价让职工买断,2001年买断的职工有3000多人,然后中石化的政策又变了,又不可能买断了。至到2004年中石化又出了新政策可以买断了,但是买断的价又变成以每年3550元叫职工买断,2004年上半年是订以3550元价,下半年就改为2880元一年了,我们就是2004年下半年买断的职工,我们1984年参加工作的,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就开始3班倒,倒了20年的班,因为我们本来也不想买断的,可是厂里3天两头都在考试,刚把考试考完了还没来急喘气,又要开始准备复习下个月考试了,一天到晚工作的压力特别大,晚上做梦都是在考试!如果真的是只光考试就把生产完成了的话,那就天天考职工们都没意见的!可是高管者他们目的就是与奖金挂钩好扣钱!我们是工资低,奖金少!对我们这代1966年出生以上的职工来说,基本上都是初中以下的文凭,那能和后进来的技校生;中专生;大专生还有本科生相比;考试考一样的题,也不许查卷,如果你要查分都是只能查你自己的分,是从高分到低分,分数最低的就下岗3个月拿见习工资有,大家评评这是公平合理吗?没有关系的你工作再认真也是永远是拿最低的奖金。我就是属于这类的职工,我工作20年从来没有迟到早退过一次,每天上班都是提前30分钟就到车间了,工作认真。可是从来都没有拿过一分钱的骨干奖,连看都没有看过,想到这些不平衡的事情太多了~~~所以一气之下干脆买断了,谁知我们买断了才知道上当了,厂里一直未给我们缴医疗保险,我们现在有病也没有钱医,请问?公理何在?? 请问?有谁能告诉我中石化集团当时买断工龄的价格的明确规定吗?为啥四川维尼纶厂只给我们2004年买断的价是2880元/年????为啥川维厂又只解决2001年买断的那一批职工的医疗保险和现在实行的有关生活补贴补偿呢?我们2004年买断的这几个职工去问了厂里人力部门有关领导,可他们的回答是我们没有资格领,请问?同是一个厂的职工为啥我们没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章、第三条、第四条《平等原则》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章、第三条《双方平等原则》,第五条《公平原则》。《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二十五条《无效合同》,中石化所有职工都应得到同等告知、公平、平等的待遇和权利。任何企业都应遵守国家**的规定:不得以欺诈、欺骗、威胁、误导、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企业误导、欺骗我们职工买断工龄办协解,没有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合理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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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9358 发表于 2015-1-3 23: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南阳
不符合河南油田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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磬竹难书 发表于 2015-1-4 06:40: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内蒙古呼和浩特
本帖最后由 磬竹难书 于 2015-1-4 06:47 编辑

有点极端。努力积极去面对未来的工作生活,那都是自己辛勤的双手创造的。调整好心态,加油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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