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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美老兵 发表于 2015-7-29 19:06: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 湖北省潜江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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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3日,潜江市人民法院就原告提出的潜江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案件,于上午8:20在潜江市第八法庭开庭。庭审现场,控辩双方提出了激烈的辩论。被告方潜江市公安局认为自己不具备行政不作为行为,理由是,总口农场派出所于2015年4月20日给原告进行了立案调查,后发现本案件由油田公安局办理更为适宜并转交给公安局,故被告方潜江市公安局不具备行政不作为,同时希望,潜江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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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抗美老兵 发表于 2015-7-29 19:11: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湖北省潜江市 电信
在本案当中,不得不提的是潜江市人民法院在对待原告起诉潜江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过程当中,采取的立案姿态也不是积极的。原告自2015年4月下旬以后正式向潜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上诉潜江市公安局有上述材料,至2015年7月23日开庭也已经快3个月了,可是到目前为止潜江市人民法院也没有对此案件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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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抗美老兵 发表于 2015-7-29 19:15: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湖北省潜江市 电信
关于潜江市公安局是否涉嫌行政不作为,在庭审现场,原告也已经提出了明确的观点:自2014年10月27日原告第一次给总口农场派出所报案至2015年4月19日潜江市公安局总口派出所都没有给原告进行立案,我也这点,我相信不仅是公安局和法院,他们的心里都是非常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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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抗美老兵 发表于 2015-7-29 19:20: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湖北省潜江市 电信
在这个案件当中,我对潜江市人民法院立法庭的个别领导是有意见的。在立案之前,立案庭的相关领导力劝我不要选择法院这种途径,让我到检察院去选择控告,并且还告诉我,我选择法律这条途径走的是弯路,到时候法官也可以驳回我的上诉。我认为,潜江市人民法院的法庭的个别领导此番的言论涉嫌误导原告。告不告是我的事,你潜江市人民法院有什么资格这样对我说话?难道说,你们和潜江市公安局之间存在着“老朋友”的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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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族 发表于 2015-7-30 00: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省南阳市 联通
啥事?没头没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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