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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大家说起了房补的问题,那么我也来说两句...本人用事实来说话,决不虚夸。
昨天休息,老母亲让陪她去黄山区领取房补,(在此先声明:房补办理手续的所有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是非常好的,给以肯定)到了那里一看,排队的都是老年人,先要拿号,然后在办理相关的手续,首先是:通知上说的子女也要开出相关证明已经废除掉了,可不用单位开了。再者就是,在排队的老年人中,大家一致反映的关键问题还是房补的数额问题,和今后是否还能再次申请住房分配等。一平米按照94元的最高记录来补,实属创下了世界之最,完全可以申请“吉尼斯”记录了...
我们的父辈们,他们把自己的一生乃至生命都献给了祖国的石油事业,然而,在退休以后却被这“来之不易的94元”房补给打发了...让我难以表达的就是“心痛”两字!
在这里,我还想把自己对一些人和对政策的理解谈谈,让大家给予解答:
1、原来的房补政策里说房补按照1999年在册职工的住房面积进行补发,为什么现在却又按照目前的住房面积进行补发了呢??原因何在?
2、国家建设部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在没有完善居住条件的情况下,不允许提前让居民进入装修或搬迁》可恒山区小高层在小区基础设施没有完善,电梯没有安装、管道没有安装好等的情况下,就让居民进行装修和搬迁了呢??房价的高低咱先不说,可那些“埋头苦干”的某些管理者却在无形之中,又给老百姓增添了不必要的开支,“那就是上楼费”大家都知道,我们这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装修材料运上楼,从二楼起,每增高一层就要多加一元的上楼费,恒山区小高层又有多少老百姓支付了本来就不该支付的费用。(从2009年7月1日房管部门通知新分住户开始拿钥匙起、到2009年的9月28日电梯安装好,可以临时使用为止)近两个月的时间,为什么就不能从关心职工家属着想的角度出发?为什么就不能多等两个月,把基础设施建设、电梯等完全好了的时候,在让职工家属进行装修搬迁呢??“以人为本”说起来容易,可又有谁做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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