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12341
- 积分
- 5
- 威望
- 分
- 激情
- 分
- 居民币
- ¥
- 主题
- 回帖
- 0
- 记录
- 日志
- 相册
- 好友
- 注册时间
- 2016-12-7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提醒:1. 同一主题,严禁重复发布!违规“删或禁”!2. 信息均由网友发布,请自辨真伪!
2016年12月5日,永祥社区10号楼住户,在不拖欠任何费用的情况下被停栓断暖气。我去物业306室询问缘由,女工作人员一副不耐烦的口气,说不归她管,要去华润。来到水游城的华润供暖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得知,我家的信息仍是前业主的姓名和自费状态,并且,这份名单是11月中旬由物业公司提供给她们的。我又在下午来到物业公司询问,一位杜姓经理带我到总物业总公司查询了发名单的电脑系统,也显示的前房主的信息。杜姓经理在事实面都没承认是他们的错误造成了这件事的发生。华润方也强调她们接收的名单就是这样的,也没有错。事实证明,要么是物业公司发错了,要么是华润方接收错了。处理结果是我父母活该受冻,被停了两天暖气,7日才重新开栓,感冒生病。两个单位谁都不承认自己工作失误,停暖气之前提前贴个通知不行吗?承认个错误有那么难吗?老百姓就活该倒霉吗?国家就培养这样的干部吗?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都能伸出你们善良的手,转发一下,让物业公司和华润供暖公司的有关领导看看,他们的员工是如何为民服务的,收了我们的采暖费,物业费,是怎么工作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