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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trong 于 2017-8-10 15:53 编辑
130 发表于 2017-7-19 22:37
一个农民站在自家房顶上不小心碰到了高压电线被电死了!房顶离高压线很近!当初不让他在高压线下盖房子,他 ...
当初水电厂如果已经明确告知他们不准建房了,那么,水电厂不该承担主要责任,是房主的过错,后果自负,理应当承担后果责任。水电厂当初遇到这种违规建筑,水电厂应该责无旁贷的,依法执法,强制拆掉,不留后患,这是个教训!关于赔偿问题,从法律和道理上讲,张口提出赔偿70万,舆论和法律上都说不过去。但是,从人情角度考虑,出于人道主义,水电厂宜给予适当的赔偿。中国人对于讲人情也很在乎,最终结果,应该既要做到合法公正,也会照顾人道人情方面的考虑。也就是既合理,也要合情。合情,合理,双方都让步。
目前闹事方应该停止堵门,早点依法或协商解决
以上仅仅个人观点,没有偏向任何一方的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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