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庄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发布第九号令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遏制疫情传播扩散,确保全区和油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区重大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决定在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道路通行交通管制,现公告如下: 一、管制区域 人民路以南、黄山路以西、西环路以东、辽河路以北区域内的所有主次干道以及中南路涧河桥以北区域。 二、管制时间 2020年2月2日8时开始,全天24小时实行交通管制(含双休日),结束管制时间另行公告。 三、管制规定 1、在交通管制区域的管制时段内,禁止机动车辆(含三轮车)通行。 2、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垃圾运输车、环卫清扫车、洒水车、应急医疗物资运输车和基本生活保障供给车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等车辆凭通行证或相关证明通行。 3、因公、因病等特殊原因确需出行的,由辖区或单位出具证明,负责人签字,报指挥部同意方可通行。 4、进入官庄工区及油田中心城区的五个卡点要加强车辆管控工作,严禁无关车辆驶入;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严密加强其他道路和社区、小区的车辆管控。 5、全区及油区广大群众要遵守公告,对违反公告无通行证或相关证明仍上路行驶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封、暂扣,对拒不听从劝导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为了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防控工作开展,民生及物资的交通运输问题,经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决定对部分车辆发放临时通行证。由相关单位提出申请,报送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备案后,发放相应的四色临时通行证 请广大驾乘人员及居民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因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官庄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 情 防 控 指 挥 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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