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3944
- 积分
- 4
- 威望
- 分
- 激情
- 分
- 居民币
- ¥
- 主题
- 回帖
- 0
- 记录
- 日志
- 相册
- 好友
- 注册时间
- 2011-6-29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提醒:1. 同一主题,严禁重复发布!违规“删或禁”!2. 信息均由网友发布,请自辨真伪!
现在住经济适用房的人,哪个没有搬过三次家,都是先分到别人腾空的过渡房,住几年再分到别人腾空的小号房(一室一厅,不足40平方),再住几年,才分上经济适用房的(57.5平方)。第一至第四批集资房的分配,都是工龄长,积分高的先选房,油田的政策要有延续性。更何况按总公司和局住房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这些人都是可以享受70平方的住房待遇的,既然他们选择调集资房,凭什么剥夺他们的权利?[size=7]强烈要求公平竞争,排分选房
我们就相信一条真理:油田的集资房全体职工(除了已拥有80平米住房以外的)都可以申报,论资排辈,谁的工龄长谁就可以分,谁的分高,谁就住新房,这样才公平,这样才阳光,这样才合理,这样才能够让人服气,否则,职工不答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