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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参 发表于 2011-9-20 19: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 河南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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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用工结构的业务范围、岗位范围及条件
对于通过南阳油区众业劳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劳务公司)派遣到勘探局、分公司所属单位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务工,调整管理方式,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纳入油田正式职工管理:
1、连续工作满五年,从事本实施方案附表1《业务范围、岗位范围及条件一览表》所规定业务范围和岗位工作,并符合相关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资格及本岗位工作年限等条件的。
2、从事石油石化主营业务岗位工作,具有本岗位相应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资格。
3、从事石油石化主营业务岗位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职业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派往海外业务累计工作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均合格。
4、在国家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5名、国家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集团公司或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5名、河南油田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
5、获得局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劳动奖章;获得两次二级单位劳动模范或局先进生产(工作)者。
6、在中国石化技能创新成果评选中获奖。
调整用工结构的相关规定
1、本次调整用工结构人员的工作年限计算,职务任期,技术职称、技能等级取得时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31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务工,不纳入调整用工结构范围:
①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的;
②近三年因违反厂规厂纪受到处分的;
③因违法犯罪被判缓刑、监外执行或劳教的;
④其他不宜纳入调整用工结构范围的。


好好干吧,每年都有,年年有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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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发表于 2011-9-20 19: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南阳
真有努力再努力才能成功的-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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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楼淡月 发表于 2011-9-20 19: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南阳
单位已经都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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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淡 发表于 2011-9-20 20: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南阳
扯淡,忽悠人。要是真是这样 早就有很大一批人转了 都做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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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jp_007 发表于 2011-9-21 21: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南阳
l劳模年年都是那几个人,你干的在好也轮不到你,劳模是领导树立的榜样,推翻它不容易,除非劳模得罪领导,才有可能换,现在谁都不傻,谁愿意去得罪领导,鞋穿大了,大家都别想了,就像小狗身上背个棍子,前面掉个骨头,让你永远也肯不到,还把你累得直喘气,到头来都是“海市蜃楼”。命苦不能怨政府,想过好日子,还是下回在来世上走一遭,看自己有没有那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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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转木马 发表于 2011-9-22 09: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南阳
只想知道,现在在职的职工,上述条件是不是都具备呢? 如果不具备凭什么这样要求派遣工呢?画个饼就真的能充饥了吗? 同工不同酬,就跟去饭店不准自带酒水一样,同属霸王条款! 是现在的人变傻了,还是社会真的堕落了,政府才出这样的条条款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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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内参 发表于 2011-9-23 09: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江苏南京
都是怨天尤人!
去油建看看,符合要求的就不少。

吃苦耐劳好好干好本职工作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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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一族 发表于 2011-9-23 18: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南阳
6000多派遣工,只有80个人够条件!条件太苛刻了吧,按新劳动法,我们早转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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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内参 发表于 2011-9-23 18: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江苏南京
快乐一族 发表于 2011-9-23 18:21
6000多派遣工,只有80个人够条件!条件太苛刻了吧,按新劳动法,我们早转正了

{:soso_e189:}嗯,是有点苛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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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飞儿 发表于 2011-9-23 20: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南阳
这文件就是忽悠人的!照文件上规定有几个人能转正?转上了自然高兴,转不上了了的人呢?难道就是干得不好?我看以后的劳模要抢破头了!评职称要用劳模的称号,转正也要劳模的称号,你说能不打架吗?这不是制造劳动工人的内部矛盾吗?这也正好让大家把注意力从领导们身上转移了,转移到自己内部来了。咱们底层闹得厉害,领导们还在一旁看热闹,没他们什么事。其实,都是他们搞的鬼!说起来给劳务工办好事了,是你们自己达不到条件。实际上就是,只给你希望,就不让你实现!!!!!!!!你看看那文件里的条件,劳务工以前就不让担任队领导,技术岗位等岗位。而且没有社区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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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飞儿 发表于 2011-9-23 20: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南阳
本帖最后由 飞飞儿 于 2011-9-23 20:59 编辑

真想办好事,给劳务工转正,最公平的就是,按工龄转正!!!!!!!!!!!!比如10年工龄就可以转啊!不要说谁干的好,有什么称号,第几名之类的话!干得好不好,全凭领导一张嘴!我相信咱们劳务工干的都好!都是兢兢业业的,最老实干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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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飞儿 发表于 2011-9-23 21: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南阳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超过六个月就必须转正.即转为非派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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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飞儿 发表于 2011-9-23 21: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南阳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答案补充
试用期满,自动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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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转木马 发表于 2011-9-24 08: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南阳
那个内参,是政府的枪手吧! 要不就是脑子不好使了!“吃苦耐劳好好干好本职工作才是硬道理!” 你跟社会完全脱节了! 吃苦耐劳好好干好本职工作,这点没错!不过,我一个月给你500,让你养家糊口,你能这么干不?我看到最后,你媳妇也得让别人帮你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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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楼淡月 发表于 2011-9-25 21: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湖北武汉
发帖很辛苦回帖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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