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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阅书千遍,不如下笔写一字。
一直以来,我都知道自己很喜欢文字,喜欢在文字的天地里自由翱翔。在渐渐远去的岁月里,自己回首时看到的也只是自己不经意间写下的点点滴滴。即使在多年后看来,那些字句间,更多的是难掩的稚气,但是我依然可以感受那时的心情。或许,正因为如此,我一直都是那么的喜欢文字。
喜欢文字是一种心情,可是要是能够把这一分心情保持下来,是需要很多的精力和耐力来维持的。很多的东西并非只是喜欢了,就能够坚持的。一如,我们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会遇到很多喜欢的人,喜欢的事,喜欢的物,如果我们都把所有的紧抓在手,那么结果不是手不够用,就是弄得自己筋疲力尽,却是什么也没有。因为太多了,把自己都绷得紧张兮兮的了,那么原本的所谓喜欢,已经化为一种负担。
很多人都觉得,为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去努力,是一件很赏心悦目的事情。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才坚持到了今天。尽管一路走来,我的文字没有太多的鲜花,也没有很多人的喝彩,更不会有掌声轰动的情景。可是,既然自己喜欢,又何必太在乎呢?然而,写文是寂寞的。寂寞的不是写文时无法继续时的无助和焦虑,而是无时无刻不在心底深处散发出来的一种情怀。
认识了字,就学会了阅读。读过的书或许没有古人所说的“读书破万卷”,可是加起来也是有那么一小堆的。毕竟读书也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的。读着,读着,终于有一天,忽然发现读了这么多的书,为何自己不能够拿笔写一写呢?也正是应了这一发现,我才明白原来自己也可以写文。
留住光阴一冉,只需出手一挥。
苍茫的人世间,我们人类是何等的渺小而不可知的。于是,我们从懂事起,就被有意或无意的灌输着要抓住自己眼前的一切。可笑的是,我们也是一个很听话的小孩,不仅对灌输的东西尽心尽力的去接受,而且还能够独具一格的去发现更多新鲜的东西。想当然,如此下来,我们的知识是越来越多,当然也有例外的,有的是越来越少的。我们这里只说大部分人的。
时间向来是我们的大敌,也是我们最不想面对,又不得不面对的敌人之一。因为时间与我们有着太多的纠缠。于是,我们也只能够抓住自己能够抓住的,享受自己能够享受的。时间的魅力还在于它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既然公平,我们就不能去与它有什么争论了,剩下的就只好靠自己的个人努力了。
当白发染红颜,那时的青春不再。我们剩下的东西就是我们这些年和时间的赛跑里的所得。是否是容光焕发的出彩?还是老老垂垂的暗淡?就不会是和我们刚刚出生时每个人都有的那一声响亮的破世之声了。如果我们能够把岁月流年和文字牵连在一起,那么,即使过了多少的岁月,文字依然历久弥新的。这或许就是文字的最大魅力。但是,并非所有的文字都能够代代相传的。君不见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四大名著也不过才四本。那么,那些被历史淹没的文字,就像我们个人在人生中的某个不出彩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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