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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总是和邻村的“老神仙”一起去烧香,老王一怒之下离了婚。近10年来,老王把“老神仙”的样貌深深刻在了心里。冤家路窄,偏偏就让老王偶遇“老神仙”。
挨了一顿打,“老神仙”直喊冤:冤的不是他跟老王前妻没有关系,而是老王打错了人,被打的不过是个长得很像“老神仙”的路人……
“老神仙”成“情敌”
家住巩义的王大妈比较迷信,经常去烧香祈福。此举也是为了家里人平安,老伴老王也很支持。
可后来王大妈听说邻村有个大自己近20岁的“老神仙”张正明,他去烧香总能得偿所愿。于是王大妈就和“老神仙”成了朋友,经常让他带着自己一块去烧香。回家后,王大妈还兴致勃勃地拿着“老神仙”的照片让老王看。
时间一长,老王对王大妈总和“老神仙”一起出入非常不满,毕竟男女有别,别人也会说闲话,可王大妈不以为然。两人为此经常吵架,最后竟然闹得两位老人离了婚。老王心里很是窝火,近10年来,一直想找这位“老神仙”算账,却不知他身在何处,只有他的一张照片。老王就将照片上的人物相貌深深刻在了自己的心里,生怕有天碰见了不认识。
上法庭才知打错人
一晃近10年过去了,时间也许可以冲淡很多东西,却没有让现年68岁的老王对“老神仙”的怨恨减少。
2011年8月11日下午6点,老王在自己家门口闲转,看见了80多岁的杨大爷。老王心里一紧:这模样,不是“老神仙”是谁?老王上前拉住杨大爷问:“你就是张正明吧?”杨大爷莫名其妙,答道:“我不是,你认错人了。”
但是老王认定眼前的人就是自己的“仇人”,并动起了手。杨大爷上了年纪,被老王两巴掌就打倒在地,倒地后老王又对着杨大爷踢了几脚。此时许多人围观,有人报了警,老王才离开。经巩义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杨大爷因外伤致左尺骨骨折,已构成轻伤。
直到被杨大爷告上法庭,老王才知道真的是自己搞错了对象,后悔不已。老王的亲属也已赔偿了杨大爷的经济损失。昨日,巩义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老王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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