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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中的薔薇 发表于 2012-4-4 08: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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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鬼纷纷,
路上行人吓断魂 。
借问为何到处跑,
只因没钱买个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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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2-4-4 08: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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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凝稚霜 发表于 2012-4-4 09: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南阳
有时你的也是他的,他的也是你的。

他人栽下一棵树,你同时也享受到树的绿色、荫凉与它所净化的空气,

这树不也就等于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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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風中的薔薇 发表于 2012-4-4 09: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河南
“墓业管理费”交不交?



一年一度又清明。北方人说扫墓,广东人说“拜山”,追思逝者,祭拜先人,是国人清明的传统。追思与缅怀中,我们不由会思考“tobe or not tobe”的生死大义。所以古人有感而咏出“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的诗句。可是,今年这首小诗有了如下版本———“清明时节鬼纷纷,路上行人吓断魂。为何野鬼到处跑,只因无钱买个坟。”

何以如此,其来有自。原来,这几天济南、青岛等地一些陵园对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关注。相当多的人才恍然明白,需要重金购买而且涨势猛过楼价的墓地,使用权限也才只有20年,到期就要续费。想想看,人生七十古来稀,买个商品房的使用年限还有70年呢。撒手西去,科学技术还没有先进到20年后死人可以复活,墓地就只能用20年,确实让人不好理解。到期万一没有续费,坟墓就被收回挪用,先人岂不真成了野鬼孤魂?

根据昨天广州本地媒体报道,广州也没有“一次买单终身免费”的墓园,最长期限也是20年,延期就要续费。据国家民政部官员解释,墓地只是租赁,不涉产权,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按照民政部1998年的相关文件要求,20年是一个期限,到期以后双方根据协议来执行管理费的收费———除了物业管理费,“墓业管理费”真的来了。活着住蜗居,死了葬蜗墓;生时沦为房奴,死后莫非还真要成为“坟奴”?

其实,我等也明白,中国人口多历史长,死人应该尽量不要跟活人争地。应该移风易俗,无论丧葬还是祭拜,都该低碳环保。可是,改变传统是有过程的。在群众特别是城市民众殡葬选择比较单一的情况下,部分殡葬服务的暴利日益为人诟病,才是问题的根源。

中国社科院等前日在京发布的《殡葬绿皮书》就指出,部分殡仪服务机构禁止丧属自带丧葬用品,采取捆绑或诱导式销售。特别是一些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和个人,利用丧属的孝道心理,以及一般人不了解治丧流程所造成的信息不对称,大肆哄抬价格,骗取高额利润———“死不起”不就是这样形成的吗?几天前,广州花都区一个落马的殡仪馆馆长就承认,“殡仪馆的每个工种都在发死人财”。这种情形下,公众对“墓地年限20年”议论纷纷,也就可以理解了。

据悉,在今年清明的最新流行祭品中,除了“别墅”,还有相对应的“冥府房产证”呢,上面有使用者姓名、自有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等内容,还加盖了佛法印章、地府房地国土局章。或许,明年最入时的祭品当是“使用年限永久”的“豪华墓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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