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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单位发了关于购买棚户区房子的征集稿,看了55平米以下的才能够申报,觉得特别不合理!钻井家属区有批独生子女房{5号、6号、7号楼]三栋每户小号有57.79平米,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已有三十多年房龄,建构特别不合理,我们自结婚就居住在此,现在孩子都已18岁了,他还在客厅支的小床上睡,前些年分房都在照顾大学生、无房户,我们这些住房困难户一直呼吁,今年可有些盼头了,盼来的是房价涨到2400元了,还把我们这些群体框到政策外了,我想问问领导们,你们是否有托家带口住在我们这样一室一厅的房子里的,现在我们就离你们制定的政策差不到3平米,就把我们拒之门外?!我想,你们自己、或者是你们的子女能够在这样拥挤的小房子居住二十年,我们这些老百姓就服了,有吗,坚决抗议!住在这样房子的朋友们,我们互相留个联系方式吧,总有说理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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