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画专业:
2013年: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616分;
2012年: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23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50名。并列5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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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http://user.qzone.qq.com/930630001/]2011年: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60名。专业并列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95分。
2010年: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4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72名。专业并列7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 至:总分447分。
二、书法专业:
2013年: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22名。并列2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24分。
2012年: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3名。并列1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54分。
2011年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7名。专业并列1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05分。
2010年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4名。专业并列1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1分。
三、造型专业:
2013年: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65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178名。并列17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17分。
2012年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5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09名。并列209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42分。
2011年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7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02名。专业并列20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18分。
2010年
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最低为57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58名。专业并列25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74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2013年: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3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0名。并列1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81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85名。并列28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555分。
2012年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9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25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511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38名。并列3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95分。
2011年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4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8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3名。专业并列1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36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94名。专业并列29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6分。
2010年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5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2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48名。专业并列14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6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638名。专业并列6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51分。
五、建筑学专业:
2013年: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61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文化并列543分,专业录至117名。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66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2人,文化总分最低545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23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文化总分最低521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44名。并列44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 分数录至:总分434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22名。并列22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 分数录至:总分529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41名,并列41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62分。
2012年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8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3人,文化总分最低474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490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06名。并列106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
分数录至:总分473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37名。并列37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
数录至:总分486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24名,并列24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
化分数录至:总分525分。
2011年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33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44分。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53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3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③其他省:录取18人,文化总分最低525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03名。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103名。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519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29名,并列29名,文化分数录至479分。
2010年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54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42分。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32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03分。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26名。并列126名,文化分数录至521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78名。并列78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33名,并列33名,文化分数录至483分。
六、美术学专业:
2013年: ▲按照我院《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原则,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15人。
1、北京市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13分。 2、其他省录取6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7分。 其中:①山东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3分; ②广东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8分;
2012年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63分。
2、山东省录取1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1分。
3、其他省录取5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38分。
2011年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08分。
2、山东省录取13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74分。
3、其他省录取5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4分。
2010年
1、北京市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91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7分。
3、其他省录取6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33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2013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4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132名,并列13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05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196名。并列19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6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 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64名,并列4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 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45名。并列345名,其文化分数录至5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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