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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知春 发表于 2014-9-6 00: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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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画专业:
2013年: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616分;

2012年: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23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50名。并列5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53分。
[/url]
[url=http://user.qzone.qq.com/930630001/]2011年: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60名。专业并列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95分。

2010年: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4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72名。专业并列7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  至:总分447分。


二、书法专业:
2013年: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22名。并列2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24分。
2012年: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3名。并列1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54分。

2011年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7名。专业并列1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05分。

2010年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4名。专业并列1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1分。


三、造型专业:
2013年: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65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178名。并列17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17分。
2012年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5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09名。并列209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42分。

2011年
1、文化课成绩前7名,文化课最低为57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02名。专业并列20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18分。

2010年
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最低为57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58名。专业并列25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74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2013年:
1、文化课成绩文科5名,文化课最低为583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0名。并列1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81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85名。并列28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555分。
2012年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9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25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511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38名。并列3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95分。

2011年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4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8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3名。专业并列1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36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94名。专业并列29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6分。

2010年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5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2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48名。专业并列14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6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638名。专业并列6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51分。


五、建筑学专业:
2013年: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61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文化并列543分,专业录至117名。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66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2人,文化总分最低545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23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文化总分最低521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44名。并列44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

                                                         分数录至:总分434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22名。并列22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

                                                        分数录至:总分529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41名,并列41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62分。
2012年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28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3人,文化总分最低474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490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06名。并列106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
分数录至:总分473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37名。并列37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
数录至:总分486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24名,并列24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
化分数录至:总分525分。

2011年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33分。 ②山东录取5人。文化总分最低544分。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53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3人,文化总分最低563分。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③其他省:录取18人,文化总分最低525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03名。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103名。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519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29名,并列29名,文化分数录至479分。

2010年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54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42分。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32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03分。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26名。并列126名,文化分数录至521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78名。并列78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33名,并列33名,文化分数录至483分。



六、美术学专业:
2013年: 按照我院《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原则,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15人。

1、北京市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13分。

2、其他省录取6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7分。

   其中:①山东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3分;

         ②广东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8分;
2012年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63分。
2、山东省录取1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1分。
3、其他省录取5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38分。

2011年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08分。
2、山东省录取13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74分。
3、其他省录取5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4分。

2010年
1、北京市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91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7分。
3、其他省录取6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33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2013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4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132名,并列13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05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196名。并列19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6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

             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64名,并列4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

         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45名。并列345名,其文化分数录至5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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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花落知春 发表于 2014-9-6 00: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5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19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08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
专业名次录至338名。并列33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40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65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
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78名,并列47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40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
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6名。并列186名,文化分数录至454分。

2011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8人。①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76名。②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69名。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①中国画专业录取11人,专业名次录至76名。并列76名。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1人,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31分。

2010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6人。   ①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12名。   ②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47名。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91名。并列91名,文化分数录至418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8人,专业名次录至526名。并列526名,文化分数录至503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2013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4人。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65名,并列46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5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81名,并列581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5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68名。并列66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7分。
2012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9人。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40名,并列540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7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46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4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38名,并列338名,化课分数录至420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27名。并列527名,文化分数录至482分。

2011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8人。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82名,并列382名,其文化课分录至534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4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94名,并列29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3、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29分。

2010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22名,并列322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62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6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242名,并列24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9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2013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3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85名,并列28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3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39名,并列239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57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3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64名。并列4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6分。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1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96名。并列19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3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5名,并列16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98分。
2012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4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56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31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1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53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78名。并列378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16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72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2名,并列62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527分。

2011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
①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3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21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4名,文化课最低录至505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53分。
3、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3名。并列163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60分。
4、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509分。

2010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24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75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22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74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   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45名。并列345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97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   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71名。并列271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50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2013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6人。

   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6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17名。并列117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1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29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76名。并列57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512分。

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77名,并列77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8分。
2012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3人。
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1名。文化分数录至41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2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27名。并列527名,文化分数录至419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
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2名,文化分数录至436分。

2011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2人。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4名。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06名。并列406名,文化分数录至448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2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03名。并列103名,文化分数录至477分。

2010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2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8名。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   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26名。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22名。并列322名,文化分数录至537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26名。并列126名,文化分数录至526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2013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6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设计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480名,并列48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30分。

②设计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359名,并列359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90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239名,并列239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09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397名,并列397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55分。

2、从兼报考志愿生中录取79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 从中国画专业录取9人。专业名次录至47名,并列47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00分。

② 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22人。专业名次录至576名,并列576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11分。

③ 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17人。专业名次录至330名,并列33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69分。

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421名,并列421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09分。
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7名。专业名次录至165名,并列165名,文化课分数

                                                                         405分。 [/url]

[url=http://user.qzone.qq.com/930630001/]2012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4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66名,并列66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②设计专业(文科)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37名,并列437名,文化分数录至495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215名,并列215名,文化分数录至535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106名,并列106名,文化分数录至418分。
2、从兼报考志愿生中录取86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 从中国画专业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文化分数录至420分。
② 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25人。专业名次录至527名,并列527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③ 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186名,并列186名,文化分数录至427分。
④ 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540名,并列540名,文化分数录至476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0名。专业名次录至106名,并列106名,文化分数
录至421分。
⑦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6名,专业名次录至62名,并列62名,文化分数录
至406分。

2011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1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298名。
②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637名。
③设计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219名。
④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
⑤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482名。
2、从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32人,专业名次录至560名。
②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219名。并列219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③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503名。并列503名,文化分数录至421分。
④ 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5名,专业名次录至184名。并列184名,文化分数录至510分。
⑤ 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专业名次录至103名。

2010年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8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总分38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72名。   ②设计专业文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58名。并列58名,文化分数录至486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78名。并列78名,文化分数录至437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48名。并列48名,文化分数录至474分。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123名。并列123名,文化分数录至479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30人,专业名次录至526名。并列526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③设计专业文科录取53人,专业名次录至413名。并列413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④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638名。并列638名,文化分数录至416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9名,专业名次录至166名。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专业名次录至7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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